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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三七章 徒劳的伏击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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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呜呜…”

远山连绵,旷野无边,苍凉的号角声悲鸣着,回荡着,仿佛在述说这条血泪之路上的凄凄惨惨戚戚,将悲哀和恐惧传递到了每个牧人垩心中,让他们不再像行尸走肉一般木讷,脸上现出了各种各样的表情。

号角是为了示警,代垩表着汉军的再度接近。不过,示警已经没多大用处了。

连日以来,汉军就像是死亡阴影一般,在牧人们的周围徘徊不去,无时无刻不在的威胁,还有示警的必要么?这号角声不过是在提醒大伙,威胁仍然在持续,安垩全依然遥遥无期。

“天杀的汉将!他难道一定要把大伙都杀光才肯罢手吗?”一个老牧人高举双手向天,对着心目中的至高神明一长生天,大声控诉:“长生天在上,请您张开眼看看啊,这个恶垩魔正在残害您的子民,您最虔诚的子民啊!”

“他连女人、孩子都杀!”另一个牧人咬牙切齿的补充着。

其实,这也不能怪赵云残忍。草原的女人都生得粗壮,临敌的时候,经常会和男子一样,抡着武垩器迎敌,赵云这次奔袭本来就是抄后路来的,哪里有空分辨男人女人?

开战前,他就被王羽反复叮嘱过,对付胡人断然不能有妇人之仁,要是因为敌人是女人就不下杀垩手,就等着被对方反噬吧。胡人最厉害的就是全民皆兵,战场上哪有滥施仁义的空当?

何况,说这话的牧人似乎也忘了,他和他的祖先们,是怎么对付友好、和善的汉民邻居的。赵云只是为了战争的胜利而杀人,而他们却是为了杀戮而杀戮,一切最残忍的杀戮手段,都能在他们的历史上找到,对边关的汉民,他们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。

现在,只不过是报应罢了,而且是很温柔的一种方式。

赵云在屠灭先前那十几个部落后,甚至还给没参与抵垩抗的女人和孩子留下了食物,在草原人对中原的侵攻中,这一幕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。

“大单于和大人们都在哪里?赶快来救救咱们吧,再没有援兵,大家就要被汉军杀光了!”

“长垩老们在干什么?就是他们说可以且战且退的,结果现在却变成了这样,他们总该拿出个办法吧?现在他们在干什么?”

骂赵云的声音只是少数草原奉行的是强者为尊的法则,汉军比牧人们更强,赵云比长垩老们更有智慧所以大伙挨打就是天经地义的。

怨,只能怨长垩老们太过无能,大单于和大人们太不把大家的生死放在心上。

长垩老们其实已经无暇顾及族人们的感受了,此刻,望着连绵的远山,望着苍茫的天空他们热泪盈眶互相拥抱着,激动得无以复加。

“终于…到了!”这里,就是被鲜卑人称为玄马坡的地方。

据说,这个名字本来就是汉人起的,当初封狼居胥的霍骠骑骑的就是黑马,在出塞作战之时他曾在此地驻马安营,并于次日自玄马坡纵骑直下,直捣敌阵中军,击破了来迎战的匈奴大垩军,故而得名。

长垩老们当然不是因为凭吊历史而激动,虽然他们自称鲜卑,已经斩断了和匈奴的联系,但汉军的威武战绩依然不可能鼓舞到他们。对草原强盗来说,这种地方只会3起不愉快的回忆。

他们激动的最直接原因是天空中正盘旋往复的一只鹞鹰。

鹰犬,是牧人们最可靠的伙伴。

这两种动物最初只是在狩猎中发挥作用,依靠狗的嗅觉可以追踪猎物,并可以让狗充当诱饵,捕猎那些危险的猎物。鹰,则不用说,它们锐利的双目和居高临下的优势,使得它们成为了最优秀的哨兵。

要不是猎鹰不能一直在天空飞翔对黑暗也没什么办法,牧人们几乎不可能被人偷袭。

不过,鹰虽然不是万能的,但其存在,依然可以在军事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,那就是充当信使。

那只鹞鹰飞翔的轨迹,清晰的表明了其猎鹰的身份。而通过代代相处的辨明地理的方式,长垩老们也确认了,这里就是事先约定好的玄马坡。

种种迹象结合在一起,答案便呼之欲出了…他们成功了,成功的到达了会师的地点,成功的完成了诱敌的战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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